第52号,韦韶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上级分配到各村工作经费的建议》。
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及时落实转移支付省市配套补助资金,并足额落实县级分担部分资金,不适合实行有差异性资金拨付的模式。
中共连平县委组织部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