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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1号)的答复
2025-12-30 来源: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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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号,曾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建设乡镇托育机构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紧扣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着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是制定托育服务发展目标。按照“政策引导,惠普优先”的原则,在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城镇老旧城区改造过程中,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根据居住、就业、交通、环境适宜性、集中建成区域等因素,合理布局,构建托育服务圈,实现人民群众就近便利享受优质托育服务。到2025年底全县每千人托位数达到5个。二是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加强登记备案管理。落实好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和《托育机构建设标准》,按照《备案指南》要求,指导托育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推进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活动。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力度,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采取单独或联合方式,在工作场所或附近支持开办普惠性的托育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增设托班,推进幼托一体化,逐步引导更多的普惠幼儿园举办托班。

  下一步,我们会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其它兄弟县区学习,持续细化、完善我县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