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号,钟小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镇垃圾清运堆放问题有关建议》。
溪山镇现已积极和县住建、生态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建议在合适地段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收集点,做到建筑垃圾统一收纳、及时转运、科学环保处置。
针对部分建筑垃圾处理问题,已积极和县有关部门沟通,建议采取“精细化分拣+资源利用”模式,让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进一步降低对土水源造成的潜在污染。
接下来,我县也将大力争取上级资金用于长期聘请稳定保洁员,保障人数充足。
连平县溪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