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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连平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6号)的答复
2019-08-05 来源: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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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有保障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共有学校食堂116家,24家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到A级,92家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到B级,学校食堂完成灭C行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实现100%覆盖,实现实时监控,全程监管。我县还采取多方措施有效保障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一是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发现无证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持证经营;对设计流程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单位食堂,一律不予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流程布局等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审查规范要求的食堂一律不予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是扎实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提级工程以及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程。

  三是每年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坚持学校自查、现场检查、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果。

  四是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学校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好,实行食堂食品安全网报制度,要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登录“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上报相关信息,确保食堂食品安全。

  五是通过专项检查和食品安全周活动,进入校园发放宣传资料,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是每年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



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