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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连平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36号)的答复
2019-08-05 来源:连平县广播电视台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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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荣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通过电视电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合作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连平县气象局与连平县广播电视台充分履行部门职责,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精神,紧密沟通,加强协作,认真做好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内容发布。每天在《连平新闻》播出结束后,及时发布气象消息。在遇到特殊天气情况,根据气象部门要求,及时通过电视新闻频道、广播电台、《连平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最新气象信息。今年五月,连平县气象局与连平县广播电视台进一步完善了通过电视电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合作机制,共同签订了《天气预报》电视栏目制作、经营及播放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职责,有效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到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最大程度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受益面,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的不利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连平县广播电视台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