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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连平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5号)的答复
2019-08-12 来源:连平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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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素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连平县高中入学新生招生均匀化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按照市教育局《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河源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基〔2019〕46号)的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自愿顺序”的原则录取。方案中明确规定投档原则: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分数优先、遵循自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市、县(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各批次招生学校的入围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择优录取。




连平县教育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