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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连平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9号)的答复
2019-08-12 来源:连平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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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秋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我县中小学生校服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现今在售校服款式是由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现场票选出来的,基本上满足了我县学生对校服款式和颜色搭配要求。以后将计划每三年根据需要调整校服款式,以便充分满足学生、家长、学校的需求。我县校服安全与质量完全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勤〔2017〕2号)文件中对校服安全与质量的要求,为了保证我县校服的安全,规定校服供应商每学期必须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同批次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同时接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校服质量抽检。我县严格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勤〔2017〕2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我市中小学生新一轮校服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教勤〔2017〕4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和票选方式从十二家供应商中选出一家供应商,不存在校服制销上的暗箱操作。



连平县教育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