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县政协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对连平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8号)的答复
2019-09-03 来源:连平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办公室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朱爱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汕昆高速公路连平路段互通口引线路灯设施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高速办多次汕昆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进行协商解决,汕昆高速公路业主单位的回复:根据高速公路相关规定、并无规定要在互通口引线设置路灯,目前暂无设置引线路灯计划,另在高速公路引线与地方道路连接处,属地方道路的请当地县政府协调解决。目前我县暂无在汕昆高速公路连平路段互通口设置引线路灯计划,待以后根据县财政状况能力逐步解决。



连平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