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县政协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对连平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3号)的答复
2020-12-03 来源: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余房竻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黄牛石林场、青年林场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畴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连平县建立健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连人社发〔2016〕25号)文件,发放补贴范围为: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黄牛石林场办公场所在元善镇横坑工区辖区内,是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不在发放乡镇工作补贴范围;青年林场在石龙往大埠方向341省道旁边,主要工作是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护林防火巡山工作,也是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也不在发放乡镇工作补贴范围。


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