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号,谢振伟委员提出《关于连平县开设“无人律所”试点的建议》。
目前,我县正积极推进“无人律所”的建设工作。但由于公共法律服务“无人律所”对场所建设要求较高,所需基础设施和各物理子系统较多,目前我县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无人律所”建设工作,完成省、市、县文件要求,我县正积极请求解决“无人律所”启动的相关经费,争取“无人律所”项目能早日实施。
连平县司法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