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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连平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第32号)的答复
2021-11-18 来源:县府办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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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号,谢健明委员提出《关于县委、县政府要有目标和措施来进一步解放民间中医药发展模式的提案》。

  根据连委办发〔2019〕29号文,我县设立中医药管理股。我县成立了连平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我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卫健局内设了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了中医药文件政策,并于2020年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全县中医药事业取得一定成效。对于解放民间中医药的意见建议,根据原卫生部第52号及《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我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政府网公布考试时间,认真审核材料并报送省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于考试合格人员,省级颁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依法执业。同时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台了对于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满三年的可申请开办中医备案诊所,满5年的可申请个体中医诊所。对于对民间中医药人员进一步的在岗学习培训,争取二年学习培训后,自命考题考试拿中医师证的问题,我县暂时未收到相关文件指示。


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