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连平县政协十一届七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2号)的答复
第12号,何彦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成立相关机构综合管理县城街道车位的建议》
关于提案第五点提出要交警部门加强巡查管理,对大街小巷没有车位乱停乱放进行处罚。鼓励居民监督,对违停拍摄进行奖励。经县交警大队领导班子认真研究,结合县交警大队工作实际,认为此建议现阶段可部分实施。目前,对县城街道未设有停车位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由交警大队县城中队进行查处,如需加强巡查管理力度,将加派警力对县城街道违停行为进行查处。同时,支持居民监督举报违停现象,但由于县交警大队经费紧张,无法进行实际性奖励。
连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