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号,刘文锋(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猪肉市场秩序,确保群众肉食品安全的提案》
一、成立专班,建立协作机制
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联合组建生猪检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健全行政、检疫、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统筹监管力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生猪养殖、运输、屠宰以及生猪产品经营加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从业人员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销售、屠宰未经检疫生猪,伪造检疫证明,销售、加工病死生猪,经营加工未经检疫检验的生猪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行为。二是连平县食药安办、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连平县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监管及执法协作机制》,建立连平县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监管及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全县市场监管、公安和农业农村部门之间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监管,常态化开展执法协作工作,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印发《连平县动物检疫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动物检疫违法违规问题协作机制,规范动物检疫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强肉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生猪私屠滥宰打击执法行动,2024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属地镇政府开展了现场执法行动,出动专项执法人员40余人,干警70余人。取缔私宰点5个,查获私屠滥宰肉品3710余公斤、活猪43头,移交公安处理4人,行政处罚2人;二是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各相关镇,根据职责分工出动200余人次不定期开展私屠滥宰工作巡查监管,有效遏制私屠滥宰的死灰复燃;三是严厉打击销售“白板肉”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及“白板肉”等违法行为。2025年6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生猪检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人,检查猪肉摊位100余家,发现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的违法行为3起,查扣未经检疫的猪肉95.5斤,全部依法予以暂扣并作进一步调查。
三、加强生猪私屠滥宰打击及市场销售环节监管
针对在忠信、隆街、上坪、陂头四镇设立猪肉统一分销点的建议,因猪肉销售属市场行为,由行政部门主导设立分销点难以实施,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场等合法经营主体积极在各镇设立分销点、配套冷链运输。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按职责重点加强生猪私屠滥宰打击和市场销售环节监管。
四、推动猪肉经营场所悬挂“动物检疫追溯”二维码
督促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完善检疫系统相关功能模块基础信息,主动对接市监管部门,按要求生成、制作、悬挂“动物检疫追溯”二维码,截至7月底,已生成、制作、发放“动物检疫追溯”二维码100余份。7月底,对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请其督促猪肉经营主体按要求悬挂“动物检疫追溯”二维码。
五、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生猪检疫监管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生猪养殖、运输、屠宰及生猪产品经营加工等从业者自觉遵法守法,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曝光销售不合格猪肉的典型案例,提升群众对“问题肉”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畅通 12315 投诉举报渠道,公布生猪检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