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号,刘嘉乐(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落实落细我县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建议》
一、政策导向和管理机制不完善
2021年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加强宣传解读有关政策,做好政策衔接,积极推动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研究制定有利生育的配套支持措施,2021年11月4日,我县出台了《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府办〔2021〕53号),2023年7月21日《中共连平县委办公室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连办字〔2023〕18号),2025年随着育儿补贴制度的实施,我县政策导向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接下来,我们也将根据人口形势的变化,探讨研究并完善其它相关政策导向和管理机制。
二、关于家庭发展项目的宣传、培训、和服务
2015年度以来,我县在市卫健局的指导下,围绕创建幸福家庭、养老照护、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积极开展了各种宣传服务和走访慰问活动,还举办了“科学育儿”专家讲座。202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印发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通过宣传栏、微信朋友圈等,大力宣传解读有关政策。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包括托育服务、育儿补贴等这些方面的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推进托幼一体化,增加托位数,并持续推进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工作。
三、企业落实生育支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
面对这些挑战,我们会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以切实提高人民的生育热情。一是加大宣传,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生育观念,让人们更好地认识到生育对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大对家庭的经济支持力度,包括落实育儿补贴、建立普惠型托育服务体系,减轻教育等方面的负担,确保家庭在承担育儿成本时能得到更多帮助。三是提升职场女性的福利保障,加强与人社局的沟通协调,保障职场女性产假、育儿假政策得到贯彻实施,营造有利于女性平衡工作和家庭的环境。四是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继续推进托幼一体化,增加托位数、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为家庭在生育过程中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
四、完善与计划生育政策相适应的养老政策体系
(一)社会养老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了社会化发放;二是农村老年人和城镇老年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老年人参合率达99%以上,确保老年人患大病、重病能得到及时治疗;三是大力开展银龄安康行动,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制度。我县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已为65岁以上高龄老人和60岁以上低保对象实行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保险金,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专款专付。
(二)积极营造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县落实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其中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同时对百岁老人实行补贴制度,我县每年对近35名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保健金300元,春节慰问金每人500元.,并且每年为百岁老人进行身体检查;我县景区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我县还成立了老年法律援助中心,为涉老案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三)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我县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引导辖区老年人自愿选择一个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签约,为已签约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我县于近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老龄工作的意见》,及时调整充实我县老龄工作成员单位,涉老工作经费10多万元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