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号,李宏敏(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提案》
一、关于“要提高认识,扩大宣传”
行政复议制度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提升社会认知度是发挥其作用的前提。对此,我县始终将提升行政复议知晓度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明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纳入《连平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连平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每年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连平县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工作报告,切实提高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二)畅通复议申请渠道,降低维权门槛。畅通“现场+邮寄+网络”多元申请途径,将大量的行政案件化解在行政内部监督程序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制发行政复议宣传手册、行政复议宣传帆布袋、纸巾、方巾等宣传物资超过2万份,并通过在重点区域张贴通俗易懂的行政复议宣传海报和联合各基层司法所深入基层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活动等方式,大大提高公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和信任度。2025年1月至8月,连平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2件,经审查,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3件(含上期转结3件),受理后审结行政复议案件43件,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86.05%,愈发彰显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二、关于“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精准指出了当前我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的关键问题,特别是对乡镇行政执法环节的剖析切中要害。对此,我县正在采取以下针对性措施予以落实:
(一)建立案件信息主动告知与预警机制。在受理涉及各乡镇、县直单位的复议案件后,除依法发送《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外,将同步通过政务办公系统、工作联络群等渠道,点对点向涉案单位相关人员发送提示信息,明确答复时限、举证责任及超期后果,强化其责任意识。
(二)强化调解化解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始终坚持“应调尽调”原则,将调解、和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2025年1月至8月,共召开行政复议调查调解会6场次,通过调解和解成功化解争议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98%。大量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有效减少了诉讼和信访增量,节约了司法和行政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监督功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大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复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的监督作用,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其限期整改。2025年1月至8月,连平县受理审结行政复议案件43件,案件直接纠错率46.51%,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9份,促使行政执法部门完善工作流程和标准,有效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关于“要依法办案,树立公信力”
公信力是行政复议的生命线,依法办案是根本要求。
(一)坚决恪守合法性、合理性原则。对所有行政复议案件,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查事实、查程序、查法律适用),确保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正当。同时确立“因案施策、分类审理”的原则,根据案件争议焦点、复杂程度和社会影响,选择最适宜的案件审理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2025年1月至8月,全县受理审结山林纠纷及土地确权复议案件共3件,在初步审理阶段发现需进一步核实上述案件事实细节和明确证据来源及可采纳性,故灵活运用审理方式,组织当事人双方召开案件调查调解会或约见案件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以此作为审理补充。
(二)加强行政复议“智囊团”建设。吸纳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专业审理意见,进一步提升了案件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强化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跟班学习”、组织案例研讨、学习《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在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等方面的专业素养和应对新类型、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加强复议队伍能力建设,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动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连平县司法局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