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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决定任命黄罡星为连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2022-09-09 来源:连平发布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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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8日下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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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文影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爱明、严雨华、黄锦平、刘伟明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副县长谢石庭,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邓小强辞去连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黄罡星为连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黄罡星代理连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黄文影代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向受任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随后,举行受任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连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2年9月8日连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罡星为连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连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邓小强辞去连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9月8日连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连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邓小强辞去连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

连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罡星代理连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9月8日连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连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黄罡星代理连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