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廖耿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2024-03-28 来源:连平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廖耿辉同志试用期一年已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廖耿辉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