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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后评价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2021-05-06 来源: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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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内容

  连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经批准征地4.86万平方米,设计使用面积3.4万平方米,已经征用3.4万平方米。办公区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污水处理工艺区面积30900平方米。污水处理工艺的主要建筑物中格栅井、提升泵房、沉砂池占地570平方米。项目采用FCR生态立体污水处理工艺,一期已建成实施的日处理规模达到1.5万立方米/日。实施范围详见附图。

  二、征求意见内容

  根据《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写提纲》要求,受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连平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后评价调查。

  针对项目实施后当前实际设计规模1.5万m³/d能否满足现实的需要、处理效果的出水水质能否满足设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Ⅳ类水质的要求等方面进行逐层分析评价,征求连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纳污区域范围(连平县城区内)的利益相关者(涉及的部门单位、村委、群众等)的意见。

  三、后评价内容

  后评价内容从实施过程的项目总结与评价、项目效果和效益评价、项目环境和社会效益评价、项目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价、项目后评价结论和主要经验教训、对策建议等综合分析。

  、公众参与方式内容

  纳污区域范围内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如要提出有关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或要了解项目更加详细的信息,可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日历天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了解和反映。

  五、联系方式

  1、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赖生                                          

  联系电话:0762-4282796                        

  电子邮件:czg8205@163.com               

  2、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东鑫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工

  联系电话:0762-3684968

  电子邮件:gdxhh16888@163.com


公示日期: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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