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连平县今年“双随机”抽检任务,抽检单位为51家,现将任务表公示如下(附件),请相关单位按照《连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卫健函〔2021〕36号)的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连平县全部“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
附件:连平县2021年卫生监督双随机任务表.xls
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