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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连平县殡仪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1-10-29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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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殡仪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平县殡仪馆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连平县殡仪馆

建设地点:

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龙村黄泥岭

环评机构:

深圳市百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连平县殡仪馆于1999年09月21日投入投产,中心经纬度为(114度28分53.918秒,24度22分53.049秒);项目现有员工24人,实行1天1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个别值班接送人员24h,每8h轮换)年工作365天。年处理遗体2000具,遗物祭品20t,项目占地面积44666.6m2(67亩),连平县殡仪馆使用由连平县人民政府划批的土地进行建设,用地批复见附件。

本次升级改造为火化炉环保改造,将露天焚烧升级改造为焚烧炉+环保治理设施,购置2台殡葬运尸车,更新50个遗体冷藏冰柜,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2.85万元,占总投资的40.47%,经升级改造后,其余经营地点、法人代表、原有的生产工艺(增设环保治理设施)等均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升级改造项目废气污染物属于废气治理,主要有遗体火化炉废气、遗物祭品焚烧废气、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遗体火化炉废气经“二次燃烧室+高效雾化烟气急冷塔+初除尘器+喷雾脱酸塔+高效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遗物祭品焚烧废气经“二次燃烧室+高效雾化烟气急冷塔+初除尘器+喷雾脱酸塔+高效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排气筒排放;遗体火化炉废气可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1现有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遗物祭品焚烧产生的废气可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801-2015)中表3遗物祭品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废水

升级改造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产废水。

(3)噪声

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布袋交由物质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去向明确可靠,采取的固废治理措施在生产中具体落实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