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连府办﹝2017﹞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达到9%年度目标,需要各部门共同督促以下指标的完成。
一、农业年度增加值要达5%增长(去年增长3.7%)。此项目标指标需各镇完成,各镇统计时要充分挖掘农业产业新项目,做到应统尽统。
二、工业全年全社会增加值增长要达12%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要达14%以上,此目标指标由经商信局、工业园进行督促完成。
三、建筑业年度增加值增速要做到比上年略有增长。此目标指标由住建局督促完成。
四、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要完成12%以上,此目标指标由经商信局督促完成。
五、财政八项支出去年同比增长11.3%,今年需增长10%以上。此项目标指标需由财政局督促完成。
六、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今年高速预计有35.88亿元投入,同比有28%增长。由此固定资产投资可完成年度增长17%的目标任务。主要由发改局、工业园区、公路部门、高速办督促完成。
七、第三产业增速要达10%以上。这一目标需由各相关部门(银行、电信移动、交通运输、邮政、税务、供电、保险等)自行上报各自上级部门,此项工作不是由县统计局直接统计,由市统计局向部门收集数据,需各相关部门与各自上级沟通。
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两项指标需国家统计局连平调查队、发改局协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