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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2022年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公示
2022-07-08 来源:连平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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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教〔2019〕15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我县2022年符合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至7月14日(5个工作日),县政府网、各镇政府、各村(居)委会、各镇中心学校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或各镇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依据,以便核实查证。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异议人可要求保密,匿名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连平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人事股:0762-4322860;审计督查股:0762-4332857。

  

  附件:连平县2022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公示表.xlsx


  连平县教育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