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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告知书
2026-02-13 来源:河源市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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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畜禽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兽药经营企业:

  值此2026年春节来临之际,为保障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告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强化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1.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长效机制,明确各岗位职责清单。

  2.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设备维护、应急值守等制度,确保管理有章可循。

  二、养殖场(户)重点安全措施

  1.用电安全。规范用电线路,避免私拉乱接。定期检查线路老化情况,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线和电器设备。合理使用电器,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备,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接地装置等安全保护设备。

  2.消防安全。完善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设置消防通道。加强对场内火源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防火意识。

  3.机械安全。规范养殖场饲料加工设备、通风设备、清粪设备等操作设备的操作,加强培训。定期维护保养并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4.人员安全。根据养殖场的工作特点和危险因素,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对有限空间(如污水处理池、沼气池、饲料塔等)实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管理。

  6.应急管理。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设备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三、屠宰加工企业重点安全措施

  1.肉品安全。规范严格执行入场查验制度,禁止屠宰病死、注水或来源不明畜禽。落实同步检验制度,开展瘦肉精、兽药残留自检,不合格产品全部无害化处理。

  2.设施设备安全。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屠宰设备、制冷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规范致昏、刺杀、烫毛、脱毛等危险作业流程,配备防护装备,防止机械伤害。

  3.消防安全。按照国家消防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用电安全。规范电气线路铺设,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对大功率电器设备要单独设置线路,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5.人员安全。根据养殖场的工作特点和危险因素,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对有限空间(如污水处理池、冷库)实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管理。

  7.应急管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设备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四、兽药经营企业重点安全措施

  1.人员管理与培训。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培训并建立档案。

  2.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对温湿度控制、消防、用电、仓储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3.危险品与特殊药品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管制兽药(如原料药,消毒剂)的储存,销售环节实施严格监控,规范操作流程,设置警示标志。

  4.经营过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兽药采购、验收、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质量与安全管控,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

  5.隐患排查与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应急响应有效。

  6.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持证经营,严控采购渠道,严格执行处方药与追溯管理,按照严禁违规销售管理条例执行。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