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LFG-2024-008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经十六届县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连平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LFG-2024-008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经十六届县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连平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