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切实优化教育行业企业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促进法》《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的通知》(粤教策〔2018〕6号)的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2月取得办学许可证的五所校外培训机构公告如下:
连平县联城教育培训中心、连平县弘智教育培训中心、连平县新思路教育(连丰)培训中心、连平县新思路教育(新城)培训中心、连平县新思路教育(上坪)培训中心。
连平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