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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连平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2022-04-19 来源:连平县府办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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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保护、挖掘和传承我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连平县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对此前已批准通过的4处连平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元善镇江面村颜振耀墓、忠信镇柘陂村新鹤堂屋、上坪镇旗石村六角楼、陂头镇李坑村炉下四角楼)统一予以公布。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历史建筑所在镇政府要依法做好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完善保护规章制度;县住建、自然资源和文广旅体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附件:连平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及相关内容.docx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