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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隆街镇长沙径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09-17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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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隆街镇长沙径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平县隆街镇长沙径水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

连平县隆街镇长沙径水电站

建设地点:

连平县隆街镇长沙村长沙径打鼓石狮堂

环评机构:

浙江菲拉幕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连平县隆街镇长沙径水电站位于连平县隆街镇长沙村长沙径打鼓石狮堂,主要进行水力发电,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00kW。主要建设1栋发电站及其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水厕收集,利用周边农田消纳,不新建排污口。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为水力发电,无生产废气产生。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通过建设厂房,采用隔噪设备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