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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溪山镇黄洞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09-18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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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溪山镇黄洞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平县溪山镇黄洞水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

连平县溪山镇黄洞水电站

建设地点:

位于连平县溪山镇马洞村水库上游,电站厂房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4′9.19″,北纬24°16′12.41″,水坝地理坐标114°23′39.85″,24°16′54.68″。

环评机构:

浙江菲拉幕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为292.42万元,工程建设内容由拦河坝、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及升压站等组成,水电站为无调节无压引水水电站,水电站装机容量400kW。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节约用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利用周边农田消纳,不新建排污口。

(二)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气。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六)按环评报告要求设置生态流量泄放装置及监测监视设施,保证脱水段河道生态流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