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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隆街镇老围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全本公示
2020-09-18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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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连平县隆街镇老围水电站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连平县隆街镇长沙村,地处东江水系新丰江二级支流连平水双头河上游,电站厂房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9′10.94″,北纬24°16′21.06″,水坝地理坐标114°19′10.22″,24°16′121.86″,占地面积157.5m2,总投资为95.41万元,建设1栋发电站及附属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连平县隆街镇老围水电站

  地  址:连平县隆街镇长沙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菲拉幕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广孚联合国际中心3层304-143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环评工作程序主要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制定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工作内容主要为现场踏勘调查、相关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环评预测计算、提出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实名、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