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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碧桂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10-09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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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碧桂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平碧桂园

建设单位:

河源连平县博雅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惠化中学旁

环评机构:

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设12栋高层住宅楼,层数为24至33层。项目总建筑面积227342.70m2,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88485.21m2,包括住宅面积178903.72m2、商业设施建筑面积8218.55m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99.50m2、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322.08m2、公厕建筑面积51.48m2、消控室建筑面积527.76m2、垃圾房建筑面积49.49m2;不计容总建筑面积38857.49m2,包括架空面积3299.65m2、幼儿园1802.24m2、地下车库33755.60m2。项目规划住宅总户数为1360户,总停车位1453个。项目总投资约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应与其你应加强节约用水,完善配套的排污网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项目近期污水未能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时,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项目远期污水能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时,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包括燃料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通过预设的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可直接经内置排烟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管理规定,禁止在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4:30)施工作业,防治噪声污染,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建筑施工过程及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内不设置生活垃圾中转站。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