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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明盛新型建材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10-22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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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明盛新型建材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平县明盛新型建材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连平县明盛新型建材厂

建设地点:

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柘陂村

环评机构:

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拟在现有用地、厂房范围内新增4条页岩环保砖生产线。为此,连平县明盛新型建材厂拟实施连平县明盛新型建材厂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用地、厂房范围内新建4条页岩环保砖生产线,设计年产页岩环保砖12000万标块。扩建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440平方米,均保持不变;扩建后全厂年生产页岩环保砖15000万标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作为周边林地的灌溉用水,不外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粉尘收集处理,原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后高空排放。焙烧废气经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的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做好物料仓储、运输的密闭,加强各环节无组织粉尘的控制措施。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