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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县内莞镇蕉坪湖竹坝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12-18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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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内莞镇蕉坪湖竹坝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平县内莞镇蕉坪湖竹坝水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连平县内莞镇蕉坪湖竹坝水电站

建设地点:

连平县内莞镇蕉坪村

环评机构:

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连平县内莞镇蕉坪湖竹坝水电站地处广东东北部的河源市连平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长,台风雨多,雨量大,水资源十分充沛,水网交错纵横密布,江流蜿蜒,拥有充足的江河水量。为了充分开发和利用山区丰富的水力资源,发展连平县经济,2007年,连平县内莞镇湖竹坝水电站投资238.40万元建设连平县内莞镇湖竹坝水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2007年,连平县内莞镇湖竹坝水电站申请立项《连平县内莞镇湖竹坝水电站项目》,2007年12月,取得连平县水利局《关于连平县内莞镇湖竹坝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意见的函》(连水利[2007]82号);2007年12月,取得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内莞镇湖竹坝水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的批复》(连发改[2007]58号),并于2018年4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取水(粤河元)字[2018]第00010号)。

连平县内莞镇蕉坪湖竹坝水电站项目于2008年开始建设,建设完成后投入运营,项目建成至今一直未办理环评,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关于中小水电站补办环评手续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连平县内莞镇蕉坪湖竹坝水电站属于本次水电站补办环评手续的范围内,现进行补办环评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作为周边林地的灌溉用水,不外排。

(二)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必要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三)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中的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结合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做好相关台账记录,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