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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封边带4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1-08-16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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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封边带4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封边带4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连平县三角工业园林奕家具制品有限公司6号厂房

环评机构:

深圳市统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封边带400吨建设项目拟建于连平县三角工业园林奕家具制品有限公司6号厂房(中心坐标:E114°46′38.546″,N24°12′1.429″)。项目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7500m2,主要由1栋一层的厂房组成,项目劳动定员2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项目建成后年产PVC封边带40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造粒、挤出、印刷、背涂和压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等。本项目造粒、挤出、印刷、背涂和压纹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装置(收集效率约为95%)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G1排气筒),经处理后VOCs排放浓度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总VOCs排放浓度标准;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呈无组织排放,经过加强车间通排风无组织排放的VOCs浓度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成无组织排放,经过加强车间通排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故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轻微。

(3)噪声

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且项目位于工业园内,周围无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点,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原料桶、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原料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去向明确可靠,采取的固废治理措施在生产中具体落实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