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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5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2021-09-05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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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7

河源市

连平县

X2GD202108310084

河源市连平县绣缎镇金溪路口(即系早已被取缔后的老砖厂)在2019年初转为白鸽养殖场,刚取缔红砖厂又开设比砖厂更大污染的白鸽养殖场,现造成对周边居民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1、臭气熏天,恶臭难闻,特别夜间发出阵阵氨气味恶臭难以入睡;2、雏鸽脱落的雏毛及皮屑随风飘扬到周边居民住宅室内外到处可见,特别窗纱玻璃的羽毛用手可抹成堆;3、经常可见狗在路边吃着不明不白的死鸽臭鸽,造成周边苍蝇、蚊子满天飞;4、因臭气熏天堪至距离二、三百米的农户生活在半封闭的状态,连进出都造成极其不便。

大气

基本属实

2021年8月31日,我县信访案件组、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绣缎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连平县绣缎镇鹏润鸽场现场进行核查。该鸽场靠近居民区,内设有化尸池,但该设施已被藤蔓覆盖,未有近期使用的痕迹,近期该鸽场死鸽丢入化粪池,未按规定丢入化尸池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场未发现“死鸽臭鸽随意丢弃”的现象。

  我县职能部门现场责令该鸽场立行立改,立即恢复使用化尸池,及时对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加强鸽场卫生消毒,严格落实鸽毛和畜禽尸体等养殖废弃物日扫日清。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于9月1日至2日委托深圳市深港联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鸽场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该鸽场臭气浓度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鸽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9月2日,县农业农村局对连平县绣缎镇鹏润鸽场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