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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1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2021-09-11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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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69

河源市

连平县

D2GD202109060059

反映沐河村有村干部和村民在河东坑水库右边抢种桉树,已持续10多年,对生态造成影响。河村东坑水库上游有一家养猪场,养猪场的污水对水库造成污染。

生态,水

部分属实

此交办件反映的与第4批D2GD202108300061交办件反映的问题部分重复。信访人投诉的“连平县隆街镇沐河村河东坑水库右侧被村干部和村民抢种桉树,河东坑水库上游养猪场养殖废水污染水库”情况部分属实。
(一)“连平县隆街镇沐河村河东坑水库右侧被村干部和村民抢种桉树”情况部分属实,经县林业局查明,实际是“连平县新然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补种桉树”。
经隆街镇人民政府查明,信访人投诉的抢种桉树问题发生在隆街镇沐河村河东坑水库面前林地。该林地系2007年3月连平县新然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向隆街镇沐河村多个经济社租赁,合同期30年。该公司于2007年开始种植桉树,面积合计1093亩,于2020年1月第二次办理采伐许可证砍伐桉树。此后,因该林地属于桉改范围,隆街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公司不得在此林地继续种植桉树。经隆街镇人民政府核查,未发现沐河村村干部抢种桉树情况。
2021年8月22日,隆街镇人民政府接到连平县桉改办转办投诉问题,反映隆街镇沐河村有人种植桉树。经8月23日现场核查,隆街镇沐河村河东坑水库面前林地存在新种植桉树的情况,种植面积约为17.3亩。2021年9月7日,我县信访案件组、林业局、隆街镇人民政府、沐河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对信访人反映的新情况进行核查,连平县新然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未在限期内自行铲除违规新种的17.3亩桉树。
(二)“河东坑水库上游养猪场养殖废水污染水库”情况不属实。
英豪种养场养殖产生的粪污经固液分离后,粪渣作为有机肥使用,粪液进入沼气池,沼液经过3个氧化塘后,废水还林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英豪种养场养殖废水外排行为。2021年8月31日,连平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河东坑灌溉水库水质进行采样监测,9月3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河东坑灌溉水库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8月27日,隆街镇人民政府对连平县新然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违规新种桉树林通知书》,责令其在2021年8月31日前对17.3亩违规新种桉树林自行铲除。9月8日上午,隆街镇人民政府组织护林员对违规新种植桉树进行铲除。

123

河源市

连平县

X2GD202109060046

举报广东省连平县隆街镇长沙村村民集体所有的生态林长期被大肆乱滥伐,村民长期无数次举报,在当地大大小小保护伞包庇纵容之下一直得不到认真查处和有效打击。村委会干部与其犯罪分子长期存在利益输送关系。这种长期无法无天的现状,实在令人忍无可忍。村民长期举报但不痛不痒的处理导致以后乱砍滥伐行为更为猖獗,直至现在犯罪分子甚至采取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手段,公开大张旗鼓的乱砍滥伐,长沙村村民集体所有的阔叶林几乎砍伐殆尽,严重侵犯了村民合法权益。此案被长期举报,路人皆知,民怨沸腾。希望得到彻底处理。

生态

部分属实

(一)“隆街镇长沙村村民集体所有的阔叶林被砍伐”属实,但长沙村村民集体所有的阔叶林不属于生态林。“举报得不到认真查处和有效打击”不属实。
2021年6月21日,隆街镇长沙村村民赖耀兴等4人到市林业局投诉,反映有人在隆街镇长沙村砍伐林木。接报后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隆街派出所立刻派人前往调查。经查明,涉事林地所有权属于隆街镇长沙村委会,当事人赖耀辉从林木所有权人赖志中处承包涉事林地长沙村大山塘山场,但赖耀辉在未办理《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林木。为厘清赖耀辉无证采伐情况,连平县公安局于2021年6月30日委托有资质的广东绿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鉴定。根据广东绿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7月2日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赖耀辉无证采伐林木总蓄积239.24立方米,其中杉树总蓄积123.24立方米、软阔总蓄积116立方米。赖耀辉无证采伐杉树和软阔行为涉嫌滥伐林木罪。
2021年7月9日,连平县公安局对赖耀辉滥伐林木案进行立案侦查。2021年8月3日,赖耀辉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连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13日,经连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连平县公安局将涉嫌滥伐林木罪的赖耀辉逮捕。赖耀辉现羁押在连平县看守所。
(二)“直至现在仍存在乱砍滥伐行为”不属实。
2021年8月29日,我县信访案件组、林业局、隆街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隆街派出所、长沙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没有新采伐林木的痕迹,原来被采伐林地已自然萌芽复绿。
现隆街镇政府、林业部门和长沙村委会已加强对山林的监管、巡查,未发现有乱砍滥伐的行为再度发生。

2021年7月9日,连平县公安局对赖耀辉滥伐林木案进行立案侦查。2021年8月3日,赖耀辉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连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13日,经连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连平县公安局将涉嫌滥伐林木罪的赖耀辉逮捕。赖耀辉现羁押在连平县看守所。现隆街镇政府、林业部门和长沙村委会已加强对山林的监管、巡查,未发现有乱砍滥伐的行为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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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

连平县

X2GD202109060036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上坪镇中村村的文耀石场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已被列作重点督办案件,但直到现在影响仍然存在。1、项目环评涉嫌造假;2、无三同时、无环保验收,违法开采多年却无任何处罚;3、石场的许可证不知如何合法获得的;4、破坏文物古迹;5、该石场没有缴纳环保税。

生态,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信访人投诉的“上坪镇中村村文耀石场环评造假、无三同时、未验收、违法开采、破坏文物古迹、未缴纳环保税”部分属实,其中“环评造假、无三同时、未验收、违法开采、许可证不合法、破坏文物古迹”不属实,“未缴纳环保税”属实。
经核实,上坪镇中村村文耀石场持有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林地审核书、营业执照、环评批复、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等。
2014年文耀石场向县环境保护局报送了《连平县上坪镇中村文耀石场年产8万立方白石粉开采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9月16日获得环评批复(连环建[2014]72号)。环评批复之后,县环境保护局到文耀石场现场检查该石场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当时项目已停止建设,未进行生产,现场无人员及生产设备。日常巡查中也未发现石场存在生产行为及生产痕迹。2018年5月19日,该石场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自主验收,并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8年5月23日该石场将验收报告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予以公示。
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违法开采情况。经自然资源局核查,未发现采矿许可证不合法情况。文耀石场对面有一座庙,庙门写有“仙师宫”,实际是中村上庙,未列入我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文耀石场于2013年10月30日与上坪镇中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中村上庙异地重建项目协议书。
文耀石场未缴纳环保税。因为石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间歇性无组织排放粉尘当量无法计算,所以文耀石场未进行环境保护税的纳税申报。

针对文耀石场未缴纳环境保护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内莞税务分局已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文耀石场在2021年9月25日前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