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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5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2021-09-15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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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43

河源市

连平县

X2GD202109100160

举报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沿江南路阿凡提新疆烧烤油烟扰民。

大气

属实

9月11日,我县信访案件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及忠信镇政府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到连平县忠信镇阿凡提烧烤店进行核查。经核查,该烧烤店使用的烧烤车是带有油烟净化功能的,作业时产生的油烟抽吸后经过该设备滤网和雾化净化后从排风口排出,但是油烟排放高度不够,直接从烧烤车出风口排出,对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影响。

针对该烧烤店油烟扰民的问题,忠信镇政府已于当日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烧烤店在五日内将油烟排污管道沿墙面安装加高至本店建筑高度以上,以解决此油烟扰民状况。
下一步工作:忠信镇政府督促阿凡提烧烤店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敦促经营者对油烟排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136

河源市

连平县

D2GD202109100039

反映隆街镇沙心村大坪社有个大型养猪场,夜间偷排粪便和废水到河里,导致河流污染、水库污染,该单位没有启用污水处理装置,并且导致异味扰民,影响居民的健康和生活。

水,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隆街镇沙心村大坪社共有两个规模养猪场,分别为隆街镇河坝坑养殖场和隆街镇长青种养场。
“夜间偷排粪便和废水到河里,导致河流污染、水库污染”问题不属实。两家养猪场养殖产生的粪污经干湿分离机固液分离后,粪渣作为有机肥原料,液体经氧化塘处理后,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距离两个养殖场最近的河流是崧岭河,其中,长青种养场距离崧岭河约2公里,河坝坑养殖场距离崧岭河约500米。两个养殖场附近无水库。现场未发现隆街镇河坝坑养殖场和隆街镇长青种养场偷排粪便和废水到河里造成河流、水库污染的情况。
“该单位没有启用污水处理装置,并且导致异味扰民,影响居民的健康和生活”问题部分属实。两家养猪场的污水处理设施(干湿分离机)属于间断性运行设施,现场检查时,隆街镇隆街镇长青种养场污水处理设施(干湿分离机)正在运行;隆街镇河坝坑养殖场因粪污堆积量太少,未达到开启干湿分离机设施的条件,因此未开启运行,现场有异味产生。隆街镇政府已现场责令河坝坑养殖场加强管理,及时处理养殖产生的粪污,避免因粪污堆积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

9月14日,县委书记陈贤亮率队到隆街镇沙心村大坪社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河坝坑养殖场污染物处理设施处于运行状态,现场已无养殖异味。
下一步工作:我县相关职能部门和隆街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加强对隆街镇沙心村大坪社两家养猪场的巡查和监管,加强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防止养殖异味影响周边居民。

125

河源市

连平县

X2GD202109100109

反映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大湖镇湖东村一片林地被非法毁掉建起“豪华大墓。”毁林面积约有20亩,林地树木生长多为松木,杉木。据村民反映村干部(该片区负责人)收取建豪华墓者好处后放任并鼓吹其建造豪华墓地。希望依法制止违法行为,对涉事村民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失职的镇、村管理人员员停职调查处理。

生态

部分属实

信访人投诉的问题部分属实。
“大湖镇湖东村一片林地被非法毁掉建起豪华大墓,毁林面积约20亩,林地树木生长多为松木、杉木”部分属实。经大湖镇政府核查,群众反映的大湖镇湖东村某地被曾某枢、曾某波非法使用(无用地手续)建造墓地。其中曾某枢已建成墓地,面积约为1亩;曾某波在曾某枢建造的墓地旁堆填土拟建造墓地,面积约为4.8亩。2021年3月15日,大湖镇自然资源所经巡查发现大湖镇湖东村地段有违法用地行为,经调查核实,系湖东村村民曾某波在该地段堆填土拟建造坟墓,但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当日,大湖镇自然资源所向当事人曾某波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曾某波也已立即停工。经县林业局核查,曾某枢、曾某波非法使用的地块属于非林地,砍伐的林木依据《广东省林业局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规定,无需林业部门下达林木采伐许可证,非法毁林不属实。
“村干部(该片区负责人)收取建豪华墓者好处后放任并鼓吹其建造豪华墓地”不属实。经大湖镇政府调查,未发现村干部(该片区负责人)收取好处费放任建墓情况。
9月11日,我县信访案件组、林业局、大湖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到大湖镇湖东村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曾某波建造的墓地处于停工状态,未发现有重新动工的痕迹。

因曾某枢和曾某波均无用地手续,大湖镇政府已于当日对两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两人在三日内拆除非法建造的墓地并进行复绿。大湖镇已派出工作组对该信访事项进行专项督查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完毕。曾某枢和曾某波已于9月12日开工复绿。
下一步工作:(一)大湖镇政府加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常态巡查,持续开展“两违”整治常态化工作,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二)加大森林资源执法的力度,加大处罚的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一宗查处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