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7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2021-09-27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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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举报地市 | 举报区县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88 | 河源市 | 连平县 | D2GD202109220024 | 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百叟村松坪小组有大小养猪场5家,养殖废水没有经过治理直排外环境的小溪。另外反映百叟村村委旁边的屠宰场噪声扰民和污水直排的问题。 | 水,噪音 | 部分属实 |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经核查,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百叟村松坪小组共有5家养猪场,分别是松顺种养场、年年鸿养殖场、松茂种养场、志坚养殖场、伟超养殖场;“百叟村村委旁边的屠宰场”是百叟村村民张洪兵自宰生猪屠宰点。 (一)“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百叟村松坪小组有大小养猪场5家,养殖废水没有经过治理直排外环境的小溪”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检查,松顺种养场为小型散养户,养殖条件较为简陋,养殖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外环境。 年年鸿养殖场、志坚养殖场、松茂种养场三家养猪场的粪污处理流程均为:养殖产生的粪污经固液分离后,粪渣作为有机肥原料,液体经沼气池处理后,再进入氧化塘处理,最终废水抽至山上沉淀池塘还林利用。伟超养殖场,为小型散养户,养殖产生的粪污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进入自家鱼塘,该养猪场现存栏的3头生猪均已达到出栏重量,出栏后不再继续养殖。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年年鸿养殖场、松茂种养场、志坚养殖场、伟超养殖场养殖废水排入外环境的行为。 (二)“百叟村村委旁边的屠宰场噪声扰民和污水直排”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9月13日,因张洪兵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连平县农业农村局对张洪兵发出《责令关闭通知书》。9月24日,连平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到张洪兵屠宰点现场进行检查,待宰栏已清空,未发现生猪屠宰迹象,无噪声扰民和污水直排现象。 | 隆街镇政府已对百叟松顺种养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10月10日前完成搬迁。 (一)隆街镇政府持续对此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案件查严查实,整改到位。 (二)隆街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年年鸿养殖场、志坚养殖场、松茂种养场的巡查和监管工作,督促养猪场定期维护粪污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