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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2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2021-10-01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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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26

河源市

连平县

X2GD202109270453

连平县陂头镇鸿发砂石加工场经营者在贵塘村田心村小组和双楼村小组两个村小组集体“龙湾”地段良田30亩用于开采砂石。

生态

不属实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核查,鸿发砂石加工场仅为砂石加工和堆放点,无开采砂石设施设备,不存在开采砂石情况,砂石原材料主要从磊鑫石场购入。2021年4月,因鸿发砂石加工场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在未利用地建砂石加工场问题,连平县自然资源局对鸿发砂石加工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砂石加工场在十五日内自行拆除。2021年5月,连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执法人员到鸿发砂石加工场强制拆除相关生产加工设备,并采取强制断电措施以杜绝其继续非法生产。该砂石加工场已停工停产4个多月,但现场仍堆放有大量砂石未及时清运。
经连平县自然资源局核查,该砂石加工场占用地类主要是其他草地(未利用地),总面积约11.42亩,不涉及农用地。

针对连平县陂头镇鸿发砂石加工场现场仍堆放有大量砂石未及时清运的问题,陂头镇政府已于9月28日对该砂石加工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10月6日前全面清理违规堆放砂石并拆除、清理相关生产经营设备。

33

河源市

连平县

X2GD202109270441

来信反映连平县“内莞镇生态遭到破坏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公示”内容弄虚作假。1.该报告结论: 现场无开采机械,未进行开采作业,只有工人在对上山道路进行种植树苗复绿。未见其他开采迹象。本人:长期在关注大陂村生态被破坏的问题。明明是大型机械在采石作业,明明是大片大片山体被挖。2.该报告结论 : 大席河河道被填河造地用作堆石场问题不属实。经水务部门现场核查,河道未发现有堵塞,行洪畅通 ,不存在填河造地、占用滩涂情况。这个水务局用偷换概念的方法来糊弄中央。把大席河支流一蓝洲水,偷换成大席河。

其他污染

不属实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内莞镇生态遭到破坏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公示弄虚作假”问题不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是河源市鸿华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内莞镇大陂村的狮子岩矿区建筑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一)关于反映“该报告结论:现场无开采机械,未进行开采作业,只有工人在对上山道路进行种植树苗复绿。未见其他开采迹象。本人:长期在关注大陂村生态被破坏的问题。明明是大型机械在采石作业,明明是大片大片山体被挖”问题,不属实。
9月8日,我县接到关于“内莞镇生态遭到破坏”案件时,立即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当时鸿华矿业正在对矿区场地、道路进行平整,现场无开采机械、未进行开采作业,只有工人在对上山道路进行种植树苗复绿,未见其他开采迹象,没有炸药爆破过的痕迹,也未发现该公司违规使用林地行为。经县公安局证实,2021年5月以来县公安局未收到该公司在内莞镇大陂村使用炸药的申请。
9月28日,内莞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到鸿华矿业矿区进行检查,该矿区未进行灰岩矿开采,无大型机械采石作业、山体被挖情况。
(二)关于反映“该报告结论:大席河河道被填河造地用作堆石场问题不属实。经水务部门现场核查,河道未发现有堵塞,行洪畅通,不存在填河造地、占用滩涂情况。这个水务局用偷换概念的方法来糊弄中央。把大席河支流一蓝洲水,偷换成大席河”问题,不属实。
信访人所述大席河实际为大席河支流——蓝州水,该河流从蓝州村流出,途径塘兴村、大陂村,最终汇入莞中村大席河干流中。大席河蓝州水大陂段于2018年12月完成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20年12月项目进行了验收,河道两侧按设计图纸建有槟格笼固脚、护坡。2021年9月8日县水务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河道行洪畅通,未发现河道内有堵塞情况,未发现填河造地、占用滩涂情况。9月28日,内莞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占用河道情况。

针对河源市鸿华矿业有限公司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我县相关职能部门已现场责令该公司在未办理好所有可开采手续之前,不得进行任何开采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