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广东河源东益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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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河源东益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河源东益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连平县三角镇三角工业园区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源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河源东益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建于广东省连平县三角镇三角工业园区(中心坐标:E114°46′56.492″,24°11′34.602″)。项目占地面积1600m2,建筑面积3200m2,主要由1栋两层的厂房组成,项目劳动定员90人,其中25人在厂内食宿。项目建成后年产175吨硅胶原料、150吨硅胶密封圈。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热压成型、烘烤(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混炼(混料、炼胶、过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等。本项目热压成型、烘烤(硫化)、混炼(混料、炼胶、过滤)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收集后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呈无组织排放,经过加强车间通排风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颗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011)表6中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故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轻微。 (3)噪声 建设单位采取隔声、减震、消声器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且项目位于工业园内,周围无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点,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滤渣、废硅油桶)、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喷淋沉渣、喷淋废水)以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滤渣集中收集后交由专门的回收企业处理、废硅油桶集中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喷淋沉渣、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去向明确可靠,采取的固废治理措施在生产中具体落实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