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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广东新之源技术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1-10-28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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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广东新之源技术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新之源技术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新之源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阳光大道

环评机构:

清远市恒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阳光大道建设广东新之源技术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项目三期扩建的总投资15000万元,占地面积18166.2m2,建筑面积43329.75m2,主要从事胶粘带的加工生产,年产胶粘带7.1亿平方米/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VOCs参考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标准要求。RTO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内无组织总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通风设备。重视总平面布置,合理布局,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项目营运期的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每天清理;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收集后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