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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
2022-10-28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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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连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连市监〔2022〕56号)的要求,制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厘清监管工作职责,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强化内部联合抽查,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吴碧权(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洪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永青(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志亮(党组成员、督察整改办公室主任)

                  张莉莉(副局长)

  成  员:钟志灵(办公室主任)

                  曾志权(综合股股长)

                  曾志然(执法一股股长)

                  吴小参(执法二股股长)

                  颜淑瑜(法规宣教股股长)

                  谢志敏(水气环境管理股股长)

                  吴延东(土壤与自然环境管理股股长)

                  叶远崇(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一股,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总结、通报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执法一股股长曾志然担任。

  二、时间安排

  (一)2022年第一季度

  根据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2022年1月10日前采用执法系统抽取方式确定2022年第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联合抽查工作。

  (二)2022年第二季度

  根据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2022年4月10日前采用执法系统抽取方式确定2022年第二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联合抽查工作。

  (三)2022年第三季度

  根据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2022年7月10日前采用执法系统抽取方式确定2022年第三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联合抽查工作。

  (四)2022年第四季度

  根据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2022年10月10日前采用执法系统抽取方式确定2022年第四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联合抽查工作。

  三、抽查比例和数量

  (一)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对本行政区域内25%的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抽查。

  (二)一般监管对象:按照2.5%的比例(执法人员数量:被检查对象数量)确定年度被检查对象数量。

  (三)特殊监管对象:每季度对本行政区域内25%的特殊监管对象进行抽查。特殊监管对象每季度动态调整。

  (四)联合抽查:

  1.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由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连平县公安局配合,对连平县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抽查。

  2.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抽查

  由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牵头,连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配合,对连平县机动车销售企业进行抽查。

  3.市政工程监督检查抽查

  由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牵头,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对连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抽查事项进行抽查,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相关股室、部门妥善解决。

  (二)合理调配现有执法资源,对随机抽取的各类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抽查。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现场在省级移动执法手机终端上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到位,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执行情况,适时组织中期督察和后期督察,督促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五)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同时加强对参加随机抽查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等文件,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做到“进一次门、办多件事”。

  (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

  

  附件: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x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