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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源市吉龙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2-11-01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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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市吉龙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吉龙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吉龙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梅洞村连平县产业物流园内

环评机构:

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于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梅洞村连平县产业物流园内建设“河源市吉龙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拟新建1台8吨/时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项目需新建锅炉房,建筑面积510平方米,不新增占地面积,不新增产品产能,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锅炉年运行时间为4000小时,锅炉生产蒸汽量为320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产品产能,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本次改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项目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均可回用作为水喷淋用水,不外排。

(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本次改建项目运营期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收严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较严者。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通风设备。重视总平面布置,合理布局,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项目运营期厂界西侧外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外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每天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气化炉灰渣、除尘器下载灰均收集后作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外售处理;沉渣:外售给砖厂综合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