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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连平县西南片区灌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2-12-12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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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西南片区灌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平县西南片区灌区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连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田源镇和溪山镇境内

环评机构:

  中海联合(深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连平县西南片区灌区改造工程灌溉面积为2.87万亩,其中:

  船洞片区总控制灌溉面积为0.81万亩,其中水田面积为2915.02亩,旱田面积为4965.98亩,果园面积为213亩;河角坪片区总控制灌溉面积为0.81万亩,其中水田面积为7285.37亩,旱田面积为750.63亩,果园面积为70亩; 古石灌区总控制灌溉面积为0.99万亩,其中水田面积为7021.6亩,旱田面积为2713.2亩,果园面积为160亩;隆街镇片区总控制灌溉面积为0.02万亩,其中水田面积为165亩;田源镇片区总控制灌溉面积为0.21万亩,其中水田面积为1355.28亩,旱田面积为718.09亩;溪山镇片区总控制灌溉面积为0.03万亩,其中水田面积为100亩,旱田面积为150亩。

  本次工程内容包括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两部分。其中水源工程包括新建泵站3座、重建水陂2座;输配水工程涉及渠道长度为20.28千米,其中船洞片区1.84千米为拆除重建,1.76千米为清淤清障;河角坪片区0.69千米为拆除重建,1.49千米为新建连平县西南片区灌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渠道;古石灌区0.40千米为拆除重建,0.85千米为渠道加固,6.56千米为衬砌渠道;隆街镇片区1.77千米为衬砌渠道;田源镇片区2.1千米为拆除重建,1.25千米为清障,2.72千米为衬砌渠道;溪山镇片区1.86千米为衬砌渠道。渠系建筑物共30座,其中拆除重建桥涵 16座,拆除重建泄洪闸5座。新建分水闸9座。配套灌区信息化一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在施工中严格按湿式除尘作业,尽量采用薄膜围闭抑尘措施减少扬尘影响;在运输路线上要充分利用高规格公路;运输通过临时性道路或土路时,实施现场车辆速度控制;车辆配备车轮洗刷设备,在离开施工场区时用软管喷洗残余在车辆外部的土料;来往于各施工场地卡车上的多尘物料用帆布覆盖;加强道路两侧植被的保护;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挖掘机等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灌溉,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机械基础减振、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等。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废土石方、淤泥砂石运至弃渣场作为弃渣处理,并按水保设计要求填筑、复绿。施工垃圾,由市政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