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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2-09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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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县中心工作,对照《连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连平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2022年,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党组扩大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机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二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组织执法人员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手机APP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参加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远程岗位培训、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目前,我局已有20名执法人员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多次组织局内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全体干部年度学法不少于40课时,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100%,进一步推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3.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报告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

  (二)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党的领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

  (三)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依法行政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为目标,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重点,实行“局队合一”,执法重心下移,市县级执法机构承担具体执法事项。

  2.根据《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连府告字〔2021〕5号)文件规定,稳步将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23项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乡镇。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其他领域综合执法队伍间的执法协同,厘清权责边界,强化联动执法,推进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四)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全方位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环境领域执法活动,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千方百计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先后组织开展了工业园区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新丰江集雨区畜禽养殖专项整治、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尾矿库环境安全排查整治、汛期环境安全检查等各类执法行动,持续抓好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深入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犯罪行为。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为契机,从多方面、多部门进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不留死角,全面清除。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23人次,检查企业635家(次)。对检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将环境污染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年内我县未发生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2.严格执法程序。今年以来,我分局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88份,立案4宗,罚款总计29万元,其中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宗,案件办理均按要求完成法定程序。按违法案件类型分,水污染类案件1宗,固体废物类1宗,其他类2宗。我县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38宗(其中重点案件4宗、重复投诉12宗)。38宗交办案件中,属实1宗,基本属实1宗,部分属实27宗,不属实9宗。截至2022年11月,已办结36宗,阶段性办结2宗(重复投诉);对在交办信访案件调查处理中发现的问题,已分别对责任企业及责任人员采取了处理处罚措施,其中采取责令整改18家、立案处罚6家、报县政府关停1家,立案侦查2宗,刑事拘留9人。

  (五)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高效便捷服务企业群众。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2.依法规范政府职能履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制定印发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完成了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相关配套规定,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3.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充分利用网络、媒体、“12369”和“12345”举报热线等渠道,有效收集环保投诉举报问题,认真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重点监管和督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联动机制,妥善化解环境污染纠纷,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以“6·5”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活动契机,以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的环保“五进”方式,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家庭、进社区活动11场次;面向连平县第二小学、新城幼儿园师生开展环保科普“第二课堂”进校园活动2场次;组织文明思想宣传队、镇村干部、志愿者等深入农村,开展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保护环境活动7场次;围绕全面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组织我县水产养殖企业、家具行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制药行业等行业企业,开展“送技术、送法规”等宣传活动4场次,共发放环保宣传手册3660余份、环保宣传袋850条、雨伞200把,覆盖教育群众3700余人次,有效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知识,提高公众依法保护环境的意识,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对打造全民融合主动参与的“大环保”格局起到重要意义。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渠道有待拓宽。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寓教于乐的形式较少,群众主动参与性不高,导致宣传的力度和深度、广度不够。

  (二)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还需持续用力。业务部门与执法部门之前协调工作机制不够顺畅,衔接协调不够有效。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环保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知晓率

  结合“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科普日”、“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发挥环保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创新环保宣传方式,积极采用寓教于乐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二)做好政策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做好执法“两平台”的应用。

  2.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继续坚持合法合理分类处置,推行服务型生态环境执法模式,努力为企业创造合法生产、达标排污、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3.落实和完善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4.结合执法实践,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以案说法,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做好执法人员环保执法培训、指导、监督工作,加强自身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整体水平,确保调整事项接得住、做得好。

  5.加大行政处罚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力度,对环境违法企业一追到底。加强企业信用评价,发挥联合惩戒作用,使企业不敢肆意违法。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