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关于拟广东柏赛罗医药健康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03-31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广东柏赛罗医药健康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柏赛罗医药健康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柏赛罗医药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区内

环评机构:

  深圳市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柏赛罗医药健康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选址于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区内。项目占地面积为19678.00平方米,拟设员工共100人。项目主要从事咖啡咀嚼片、善维牌碳酸钙片、善维牌钙维生素C片、碳酸钙咀嚼片、钙C片、胺钙C片、葡萄糖胺片、辅酶Q10片、磷脂碘片的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沸腾干燥制粒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Cl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1小时平均浓度值小于或等于6毫克每立方米、任意一次浓度值小于或等于20毫克每立方米。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送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