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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封边带400吨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07-28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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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封边带400吨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封边带400吨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连平县三角工业园林奕家具制品有限公司6号、2号厂房

环评机构:

  广东利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封边带400吨建设项目(重新报批)拟建于连平县三角工业园林奕家具制品有限公司6号、2号厂房(中心坐标:E114度46分38.546秒,N24度12分1.429秒)。项目占地面积9241.66平方米,建筑面积11884.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项目劳动定员1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PVC封边带258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挤出、流延、压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背涂、印刷、烘干、固化及清洁擦拭工序产生的VOCs,混合搅拌、破碎及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等。本项目造粒、挤出、流延、压纹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引至15米高空排放;背涂和印刷烘干、固化、清洁擦拭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3引至15米高空排放;混合搅拌及粉碎颗粒物经集气设施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引至15米高空排放;破碎工序颗粒物的产生量较小,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造粒、挤出、流延、压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背涂、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 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VOCs排放可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预计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故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轻微。

  (3)噪声

  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且项目位于工业园内,周围无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点,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暂存仓,其中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及粉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去向明确可靠,采取的固废治理措施在生产中具体落实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