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抽查工作,科学调配执法检查力量,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促进公平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污染源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升污染源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效能,将有效帮扶企业贯穿执法工作全过程,同时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以高水平环境执法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化“放管服”改革,将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检查、日常监督管理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等生态环境领域的计划性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依法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抽查情况及违法行为查处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厘清监管工作职责,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强化内部联合抽查,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吴碧权(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洪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永青(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志亮(党组成员、督察整改办公室主任)
张莉莉(副局长)
成 员:钟志灵(办公室主任)
曾志权(综合股股长)
曾志然(执法一股股长)
吴小参(执法二股股长)
颜淑瑜(法规宣教股股长)
曾慧萍(水气环境管理股股长)
吴延东(土壤与自然环境管理股股长)
叶远崇(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一股,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调度、总结、通报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执法一股股长曾志然担任。
四、工作内容
(一)时间安排
根据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每个季度15日前采用广东省生态环境量化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抽取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联合抽查及专项随机抽查工作。
(二)抽查比例和数量
1.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对本行政区域内25%的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抽查。
2.一般监管对象:按照2.5%的比例(执法人员数量:被检查对象数量)确定年度被检查对象数量。
3.特殊监管对象:每季度对本行政区域内25%的特殊监管对象进行抽查。特殊监管对象每季度动态调整。
(三)联合抽查工作
1.检验检测机构检查:由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配合,对连平县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检验检测机构。
2.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抽查:由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牵头,连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配合,对连平县机动车销售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
3.市政工程监督检查抽查:由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牵头,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对连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抽查,检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
(四)组织开展专项随机抽查工作
对未纳入日常随机抽查范围的检查事项,根据监管和执法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开展随机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在当次开展时确定抽查范围、抽查比例等,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转变行政执法理念,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二)持续完善“一单两库”,科学组织实施。在省生态环境领域通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职能整合、部门“三定”方案以及我县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同时结合本辖区实际,在省平台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专家库的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完成执法组与检查对象之间的关联。
(三)严厉依法查处。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时,应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检查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表》等相关现场检查记录,确保抽查留痕。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应现场取证并责令整改,同时做到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处罚,形成有效震慑。
附件: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