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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源市鑫鸿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贴纸40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10-07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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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市鑫鸿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贴纸40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鑫鸿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贴纸40万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鑫鸿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莲塘大道南水工业邨一期二栋三、四楼

环评机构:

  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莲塘大道南水工业邨一期二栋三、四楼,项目为租赁经营,总占地面积为10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80平方米,租赁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莲塘大道南水工业邨一期二栋三、四楼作为生产经营场所。项目主要从事水贴纸的生产,建成后设计年产水贴纸4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调墨、印刷废气、擦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VOCs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三楼、四楼废气分别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及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要求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对本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查的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