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东锋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园中园东路5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园中园东路5号,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57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006.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办公楼、宿舍楼、仓库等。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各类功能性胶带,建成后设计年产胶带1320万平方米,包括年产单面胶带180万平方米、双面胶带100万平方米、导电胶带180万平方米、光学薄膜胶带200万平方米、散热材料胶带100万平方米、绝缘材料胶带180万平方米、发泡材料胶带100万平方米、硅橡胶弹性体材料胶带100万平方米、胶黏材料胶带180万平方米。项目年工作时间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涂布烘干生产线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的RTO 处理后分别经4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4)外排;项目涂布线RTO炉燃烧尾气与涂布线涂布烘干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引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高压静电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后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对本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查的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