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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3-12-14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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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连平县昕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950HAPL高品质钢带连续固溶酸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连平县昕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950HAPL高品质钢带连续固溶酸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5日(2个工作),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平县昕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950HAPL高品质钢带连续固溶酸洗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连平县昕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油溪镇头巾石村

环评机构:

  深圳市龙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连平县昕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建设年产60万吨950HAPL高品质钢带连续固溶酸洗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油溪镇头巾石村,总占地面积38985.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21.4平方米,主要内容是新增2座全自动退火炉生产线,4条全自动酸洗工艺生产线,1座煤气发生炉冷净站,1座天然气气化站。本扩建项目年产60万吨950HAPL高品质钢带,新增劳动定员90人,全年工作时间300天,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酸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退火炉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硝酸雾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4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和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6297-1996)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限值,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酸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表3回用水质标准,回用于酸洗工序中,不外排。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2个工作日。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3年12月14日